政协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 |
(2018年3月23日区政协二届6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顺利完成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提案委员会 1、完成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遴选重点提案,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汇报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分类、审查、立案情况;召开提案交办会、培训会。(2-3月) 2、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结合年度视察活动开展一次政协委员沙龙活动。 (1)视察全区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并进行协商讨论。(3月) (2)视察一批关注度高、反映集中的提案办理工作,并进行协商讨论。(6月) (3)视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进行协商讨论。(8月) (4)视察医联体建设相关提案办理成效,并进行协商讨论。(11月) 3、走访提案承办重点单位,对同类提案进行并案集中办理协商;对2017年B类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做好不满意提案的二次办理。(5-8月) 4、召开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促进提案办理,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7月) 5、听取区政府关于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0月) 6、召开提案委全体会议(邀请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通报2018年提案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11月) 7、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信息化水平、开展提案联系点相关工作;配合完成市政协提案委相关工作;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调研课题、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全年) 经济科技委员会 1、听取高新园区(区科创集团)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情况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4月) 2、听取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关于“两落地一融合”、推进创新名城示范区建设的情况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6月) 3、围绕“两落地一融合”,举办一次政协委员沙龙活动。(8月) 4、听取区国资办(明商集团)关于国有资产平台的经营、管理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0月) 5、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调研课题、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全年) 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委员会 1、听取区建设局关于全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5月) 2、听取区征收办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6月) 3、听取安城集团关于环卫体制改革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8月) 4、听取区城管局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打造最干净城区的情况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0月) 5、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调研课题、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结合年度视察活动开展一次政协委员沙龙活动。(全年) 教卫文体(文史)委员会 1、听取历保集团关于老城改造中文物场馆发掘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4月) 2、听取区体育局关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7月) 3、听取区文化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阵地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9月) 4、听取区教育局关于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深化“区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1月) 5、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调研课题、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结合年度视察活动开展一次政协委员沙龙活动。(全年) 社会法制委员会 1、听取区安监局关于全区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4月份) 2、听取区人社局“新形势下我区就业创业形式”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6月份) 3、听取区综治办关于我区“雪亮工程”建设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9月份) 4、听取区法院关于机制体制改革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0月) 5、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调研课题、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结合年度视察活动开展一次政协委员沙龙活动。(全年) 侨台民族宗教委员会 1、视察七家湾民族之家工作站,听取有关民族工作情况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3月) 2、视察建初寺等宗教场所,并进行协商讨论。(5月) 3、视察省中医院体检中心,并进行协商讨论。(9月) 4、视察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进行协商讨论。(10月) 5、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调研课题、理论研讨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结合年度视察活动开展一次政协委员沙龙活动。(全年) |